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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职业技能标准——公共营养师
发布时间:2022-11-04 00:00


说 明


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,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,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,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营养学会组织有关专家,修定了《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2021 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。

一、 本《标准》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15 年版)》为依据,严格按照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(2018 年版)》有关要求,以“职业活动为导向、职业技能为核心”为指导思想,对公共营养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,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
二、本《标准》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、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四个等级,包括职业概况、基本要求、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。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:

——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,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、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,从低级别到高级别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、工作内容、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。

——在基本要求中,对基础知识部分进行了梳理,调整了相关条目,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补充,使之更加符合本职业活动要求。

——在工作要求中,对各级别职业的活动范围、工作内容、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做了相应的修订。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主要突出技能,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,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则重点掌握技术,有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,具备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。

三、本《标准》起草单位有:中国营养学会、北京营养师协会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青岛大学、中营华堂教育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等单位。主要修订或起草人有:杨月欣、马爱国、王晓黎、刘兰、何丽、赵丽云、沈秀华、张立实、孙桂菊、蔡美琴、那立欣等。参与编写人员有廖静、张亚捷、刘培培、杨云清、齐泽宇等。

四、本《标准》审定人员有:黄磊、常翠青、杨晓光、朱惠莲、赵耀、王涛、严利强。

五、本《标准》在制定过程中,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、贾成千等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,在此一并感谢。

六、本《标准》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详细标准请下载:国家职业技能标准——公共营养师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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